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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待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待日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待日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及时充分深入了解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师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  接待日安排

1.接待时间:每周五下午14:3016:30(逢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暂停);

2.接待地点:材料楼306党员活动室。

3.接待人员:学院处级领导干部

4.接待安排: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来访,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接待,按值班表顺序顺延至下一位领导。

第四条 接待要求

1.认真对待来访师生提出的诉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带着感情做好师生来访的接待工作。

2.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不回避,不激化矛盾,切实履行职责。

3.认真记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待日情况登记表》

4.做好解释、建议、反馈工作。对来访师生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对于立即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3日内做出解释反馈;对于其他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对于涉及学院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提交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对于涉及学校的相关问题或工作,做好解释、建议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2021年9月17日起试行。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接待日情况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领导


来访人员情况


联系方式


受理问题概述


学院(相关部门)

处理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最终处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接待日接待安排

时间

917

924

108

1015

1022

1029

接待人员

杨娟

乔冠军

刘海霞

严学华

孙昊

刘云建

时间

115

1112

1112

1119

1126

123

接待人员

刘磊

杨娟

乔冠军

刘海霞

严学华

孙昊

时间

1210

1217

1224

1231

17

114

接待人员

刘云建

刘磊

杨娟

乔冠军

刘海霞

严学华

时间

121






接待人员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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