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校院有关文件和学院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请各班级认真贯彻执行。
1、班集体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学年3次及以上擅自不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取消该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具体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考核。
2、学术记录卡
鼓励研究生无选择性地听取各类学术讲座,学术记录卡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认定,其中有学校学术记录签章或辅导员签章的有效。学生需要登记时凭讲座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学院签章或者由学院工作人员到现场签章,研究生第一学年讲座次数低于12次的不得参加评奖评优,第二学年讲座总次数低于20次的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对2010级研究生,截至2010年11月20日,累计听取讲座多于5次的统一按5次计算。
3、社区建设
采取研究生会定期检查和学院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研究生社区的督查,检查结果及时在学院内部给予通报。优秀宿舍作为申报文明宿舍、示范宿舍的参考,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卫生宿舍,每人加1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标兵卫生宿舍,每人加2分;每学期检查成绩累计3次处于后10%的宿舍(男生、女生分别筛选)给予通报批评,宿舍成员在评奖评优中奖学金、先进个人各降低一个等级,直至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4、学术论文
参与评奖评优的研究生学术论文须以江苏大学材料学院的博士、硕士生身份发表,否则不予以加分。申请者需提供上一年度(截止日期8月30日)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第一页或论文收录、录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电子邮件形式的录用证明需提供经第一导师签名的电子邮件纸质档。
5、其他
其他情况参照《研究生手册》执行。
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