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线上进行,学院决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下学期学生报到后进行。
为做好今年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其中基础指标:副教授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计划1人。教授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计划2人。
二、连续两年(2020、2021年)无年终科研业绩分(以学校科技处下达为准)者,暂停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三、上一学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的导师,暂停本年度基础招生指标。
四、首次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只能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需提供支撑材料)学院审批通过后,可增加奖励指标1人。
1、2020年、2021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间主持纵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达50万以上者;
2、2020年以来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或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人才项目者(不含双创博士);
3、学科带头人、方向负责人;
4、2020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第一获奖人;
5、2020年以来主持获批江苏省企业研究生优秀工作站或者2021年获批省研究生工作站的教师;
6、2019年以来获得江苏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7、2021年度指导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学科竞赛奖第二等次及以上者;
8、2020年以来有硕士研究生参加海外项目一年以上的指导教师;
9、2020年以来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者;
10、2020年以来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含教材、精品课程、在线课程、教学案例、课程思政示范课)和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教师;
11、有特殊科研需要或人才培养需要者。
七、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联系到免推生者不占指标。
八、双选前学院将按本规定列出每位导师可指导学生计划数。
九、冶金学科互选办法由该学科参照本办法实施。
十、若师生互选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学院负责处理。
根据学校规定,2022年参加师生互选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为1965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为1961年9月以后出生;原人事关系在我校,后因组织原因而调离我校的导师仍视为校内导师,原人事关系在我校,后因非组织原因而调离我校的导师停止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