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法》(江大校〔2021〕93号)和《关于开展江苏大学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的通知》(学工部〔2023〕1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和材料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等环节,现将我院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初选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见附件3。
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1日
受理邮箱:1000005266@ujs.edu.cn
受理电话:0511-88790769转分机号808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5:00前到材料学院319办公室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