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真正落实,根据江苏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2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联〔2022〕8 号)》,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评议以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审核,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等级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见附件: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等级结果.xlsx》
公示期: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9日
受理邮箱:1000005047@ujs.edu.cn
受理电话: 0511-88790769转分机号803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9日前到材料学院317、319办公室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