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为支持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在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根据江苏大学“海泰科特教育基金”协议,现定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6日组织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泰科特奖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江苏大学“海泰科特奖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大三、大四)和高端金属材料研究所、材料先进成型技术研究所、特种合金及复合材料研究所研究生(不含硕博一年级研究生)。
二、奖励办法
“海泰科特奖助学金”每年奖励品学兼优学生24名:
本科生:一等奖6名,每人3000元;二等奖6名,每人2000元。
研究生:一等奖6名,每人5000元;二等奖6名,每人3000元。
研究生获奖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
三、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没有违纪行为。
(2)金属、成型和复合相关专业和系所。
(3)本科上一学年无不及格情况,研究生在读期间无不及格情况。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20%。(获优秀学生干部放宽至前50%)。研究生上一学年评奖评优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同时综合考量科研实践创新能力(G3)和社会活动能力(G4),具体公式为G=G3+G4(G3,G4分值等同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值,其中2023级G3等同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中的G2分值)。
(4)学习能力、创新创业潜质、国际化素养突出。
(5)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懂得感恩,愿意承担并完成适当的义务工作或公益活动。
(6)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7)曾获得海泰科特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8)本奖助学金原则上不与其他社会奖助学金兼得。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
(2)学院“江苏大学海泰客特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审核,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1)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填写2023-2024学年所获荣誉及成果,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版,另附荣誉和成果纸质证明材料。
(2)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时间
请于12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各专业辅导员。本科生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000006267@ujs.edu.cn,学硕、博士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143220881@qq.com,专硕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000005685@ujs.edu.cn。
附件:
1:“海泰科特奖助学金”本科生申报审批表
2:“海泰科特奖助学金”本科生申请汇总表
3:“海泰科特奖助学金”研究生申报审批表
4:“海泰科特奖助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5:“海泰科特奖助学金”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