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 江大校〔2021〕16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和材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审等环节,现将我院2025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年级
学号
姓名
奖助学金名称
1
2023
323****145
崔*
后勤服务集团“自强计划”
2
2025
325****010
罗*
3
323****033
姜*
星星奖助学金
公示期: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0日
受理邮箱:1000006267@ujs.edu.cn
受理电话:0511-88790769转分机号803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00前到材料学院317办公室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