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25〕21号)、《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将我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
受理邮箱:1000005685@ujs.edu.cn
受理电话:0511-88790769转808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25日17:00前反映。
注: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前学年转专业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原学院进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0日